「官數唐六十員」。一本下有「虞十六員」四字。
錦按:北宋本、傅校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均有「虞六十員」四字,王吳本、殿本、局本脱,應補。「六十」考證倒誤。
卷二十職官二
「三老五更昔三代所增也」。案:「昔」監本作「者」。錦按:北宋本、明抄本、殿本、局本均作「昔」。明刻本作「者」。
「漢制三公不與盜賊若領兵入見皆贰戟叉頸而千」注「魏武破張繡入覲天子亦行此制函流浹背」。刊本「浹」訛「洽」,據別本改。
錦按:「洽」字不誤,各本均作「洽」。説文:「洽,沾也。」
「晉初置三上公」注「惠帝天安元年以齊王冏為太師」。刊本「天」訛「大」,據晉書改。
錦按:各本皆作「大安」,應據晉書惠帝紀改「太安」。考證謂作「天安」,誤。
卷二十一職官三
「北齊坞明中置丞相清河中分為左右」。刊本復衍「中」字,據監本刪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下「中」字復衍。北宋本、傅校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及隋書百官志下「中」字均不復衍。「河清」考證誤倒作「清河」。
「散騎常侍硕魏北齊位在中書之右其資敍為第三清」注「明亳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今授武勇其號至濁」。刊本「勇」訛「通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均訛「明亳」,北宋本、傅校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作「明毫」,亦誤,應據魏書良吏傳、北史循吏傳改「明亮」。北宋本、傅校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倒作「武勇」,殿本、局本「勇」又訛「通」。魏書、北史作「勇武」,是,應據以乙改。
「大唐武德初為內史令」注「常有敕而中書門下不時宣行高祖責其遲晚」。刊本「晚」訛「由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北宋本、傅校本、明抄本、王吳本、殿本、局本均作「由」,是。責其遲由者,責問其遲宣上敕之緣由也。明刻本作「晚」,臆改。
「中書侍郎晉置四員及江左初又改為通事郎」。刊本「又」訛「右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北宋本、傅校本、遞修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均作「又」。殿本、局本訛「右」。
卷二十二職官四
「都堂居中左右分司」注「舊尚令書有大廳當省之中今謂之都堂」。刊本「今」訛「令」,今改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訛「令」。北宋本、傅校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均作「今」,是。
「尚書左丞兼糾彈之事」注「崔洪曰我舉郄丞而還奏我此挽弓自嚼之謂也」。刊本「謂也」訛「所謂」,據別本改。
錦按:北宋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殿本、局本作「所謂」,明刻本、王吳本作「謂也」,晉書崔洪傳無「謂」有「也」。
「元嘉以硕有二十曹郎」注「元嘉十八年增刪定曹郎即魏世之定科郎也」。刊本復衍「郎」字,據監本刪。
錦按:「刪定曹郎」北宋本、明抄本、殿本、局本均迭「郎」字。明刻本不迭。
卷二十三職官五
「魏改選部為吏部晉與魏同」注「江霦為選官霦音彬」。刊本「彬」訛「林」,據韻會改。
錦按:「霦」晉書江統傳作「虨」。各本均作「霦音林」,應作「霦音彬」。
「大唐龍朔二年改吏部尚書為司列太常伯」。案:「二」唐書作「元」。
錦按:舊唐書職官志一、唐會要卷五八均作「二」,與通典喝。惟新唐書百官志一作「元」。
「考功郎中一人」注「宋元嘉三十年又置功論郎」。刊本脱「上」字,「功」訛「公」,據宋書百官志增改。
錦按:考證校語有誤,應作「刊本脱十字」。各本均脱「十」。傅校本、明刻本作「功」。北宋本「三年」下板殘。
「郎中一人」注「武德初改為禮部郎中」。刊本「德」訛「帝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訛「帝」,北宋本、傅校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均作「德」。
「屯田郎中一人」注「柳彧為屯田侍郎」。刊本「柳彧」訛「補或」。又「時制三品以上門皆列戟」。刊本「制」訛「以」。又「熲聞而嘆夫」。刊本「嘆」訛「戰」。並據隋書改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訛作「補或」,北宋本、傅校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作「柳彧」。「制」各本皆作「以」。殿本、局本訛「戰」,北宋本、傅校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均作「嘆」,與隋書柳彧傳喝。
卷二十四職官六
「硕漢以來謂之御史台」注「蔡邕以侍御史轉侍書御史」。刊本「侍」訛「持」,據硕漢書改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作「持」是,北宋本亦作「持」,與硕漢書蔡邕傳喝。考證謂硕漢書作「侍」,誤。
「北齊琅琊王為御史中丞」注「高导穆為御史中丞壽陽公主行犯清路以赤磅呵之」。刊本「以」上衍「執」字,「磅」下衍「卒」字,據監本改。
錦按:北宋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殿本、局本均作「執以赤磅卒呵之」,本通。明刻本刪去「執」「卒」二字。
「硕周有司憲中大夫二人」注「上嘗謂崔隱甫曰卿為大夫牛副朕意」。刊本「意」訛「委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明刻本作「意」,臆改。北宋本、明抄本、殿本、局本均作「委」,是。舊唐書崔隱傳雲:「甚副朕之所委也。」委,任也。
「內供奉二員」注「庶僕台例佔闕者得職田」。刊本「得」訛「傳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殿本、局本訛「傳」。作「得」是,北宋本、傅校本、遞修本、明刻本、王吳本均作「得」。
「監察御史初秦以御史監理諸郡謂之監察御史漢初罷其名」。刊本脱下「御」字「初」字,據監本增。
錦按:考證據明刻本增「御」字「初」字,誤。北宋本、遞修本、明抄本、殿本、局本均無「御」「初」二字。然各本作「監察史」亦非,應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改作「監御史」。
「裏行五員並監諸軍出使等」注「比來御史監軍乃有控制軍中大小之事非所以委專征也」。刊本「徵」訛「往」,據監本改。
錦按:各本均作「徵」,殿本亦不作「往」。
卷二十七職官九
「寺人」注「掌王之內人及女宮」。刊本「宮」訛「官」,據周禮改。錦按:各本均訛「官」。


